关于确定汪海城等31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
发布时间[2023-03-24 16:33:27] 发布者[] 点击次数[]

系属各班级:
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及我校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规定,经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,科技学院汽车工程系学生支部委员会研究,拟确定汪海城等31名同志为我院入党积极分子,现予以公示,接受广大党员、群众监督。

公示期:2023324-2023330日(五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党员、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其在理想信念、思想作风、工作表现、群众观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反映问题提倡留下姓名和电话号码。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
联系电话:0719-8239880,18314782102 

人:刘卉冉老师

   箱:kyqcx@qq.com


科技学院汽车工程系学生党支部

2023324

附件: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情况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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